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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大常委会在确定年度工作要点时,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将大气污染防治列为全年监督重点,采用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视察等方式,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2022年,该区人大常委会再次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创新检查方式,精心组织安排,聚焦部门监管责任、行业企业主体责任、广大群众的社会责任等重点检查内容,依法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并在工作实践中形成了特色和经验。
检查组紧扣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内容,通过到部门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检查了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个主要职能部门实施法律法规情况,推动部门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公正司法。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方面很多、很复杂,检查中既要抓主要问题、重点领域,又要了解总体的、全面的情况。为此,检查组分成两个小分队,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整理代表建议、收集区社会治理平台相关投诉等方式,对百姓关注的大气污染问题进行了梳理;并用两个月的时间,通过集中检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了橡胶、汽车、化工、电器等工业企业,煤电厂,港口及物流场站,造船厂,建筑工地、商混站,还有汽车4s店、小型橡胶轮胎厂等,确保系统、全面、深入检查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整理归纳出11类大气污染防治存在问题,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检查组邀请了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开展专题辅导,全体成员对照法律条文认真通读,经过分析讨论,结合新区实际,确定出检查重点,确保后续能针对法律规定的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广大群众的社会责任这三个主要方面开展检查。同事,邀请大学教授、企业一线环保专家参与明查暗访,专家从专业角度对新区下阶段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目前,执法检查报告已经黄岛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转该区区政府办理。
在黄岛区人大的持续监督推动下,2019年以来,该区共有15个镇街获补偿奖励1098万元,13个镇街缴纳补偿资金327万元,极大地调动起各相关部门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积极性;依法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淘汰20蒸吨/时以下小型燃煤锅炉,38台35蒸吨/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青岛特钢在全省率先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300余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十三五”期间共削减工业vocs排放量超过7000吨,占青岛市50%以上;投资1800万元建立生态环境执法智慧监管指挥中心目前已正式运行,可运用卫星遥感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展环保执法,初步构建起了对各类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网格化监测体系,非现场监管、执法水平大幅提升。“十三五”末,该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分别为33µg/m3、64µg/m3、9µg/m3,较2015年分别下降68%、38%、35%,优良天数由267天升至307天,各项指标首次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均超额完成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和“十三五”约束性指标要求,在青岛市蓝天保卫战终期评估中列各区市第一名;6项污染物指标创历史新低,重污染天数首次清零,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青岛10个区市中排名第4,在全省159个县市区中排名第23。
“好成绩来之不易,但这不代表新区大气污染没有问题了,我们的gdp约占青岛市的30%,但工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又有以两座亿吨级港口为中心的大型海陆联运交通物流体系,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全市第一,部分小产业集群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还需进一步深化。从这个角度说,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进入了深水区,更需要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黄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恩志说,“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清单化’督办,抓住短期内能够解决又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如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技术落后的问题,借鉴深圳等地的成熟经验做法,结合新区实际,推动设立1-2个汽车钣喷共享中心,提高汽修行业废气处理效率,全力推动新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新区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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