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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满族男子的发式,具有显著的民族特点,它与汉族的“总发为髻,拢发包巾”样式绝不相同,而是采取半薙半留、颅后垂辫的样式。这样式起于何时,其间经历了哪些演变,本文试就此问题作一考证,并就教于方家。
清代满族的发式源于明代的女真发式。女真这个古老民族,肃慎时期就已经不远几千里向商周朝贡楛矢石砮。弓箭的发明,证明他们已经摆脱了原始阶段。《晋书·肃慎传》说,“肃慎氏,一名挹娄,俗皆编发”。古字“编”同“辫”,义亦通。可见,肃慎时期已不是自然发式,是经过修饰的发式,即编发或辫发。至唐代,肃慎氏又改称靺鞨。据《旧唐书·靺鞨传》:“靺鞨盖肃慎之地,后魏谓之勿吉,俗皆编发。”公元十二世纪,女真完颜氏崛起,建立大金朝,“人皆辫发,与契丹异,耳垂金环,留颅后发,以色丝系之”(《北风扬沙录》)。
肃慎、挹娄、靺鞨及大金,皆为明代女真之先人,历数千年,俗皆编发。清人刘实楠著《论语正义》中注“披(被)发,不结也”。原来“结”是挽发髻于头顶,披(被)发则泛指不挽髻发的各种发式。女真垂一辫于背,蒙古垂两辫于耳后,女真与蒙古辫发或称编发,均为披发之属。汉族自先秦结发留髻,看不惯少数民族垂发肩背的发式,所以泛称“披发”。
这种编发垂辫的发式到底是什么样子呢?到了明历二十三年(1544年),史书上终于有了明晰的记载。这一年,朝鲜使臣申忠一,赴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县)探查崛起的努尔哈赤部虚实,在其所著的《建州记程图记》一书中说:“胡俗皆剃发,只留脑后少许,上下两条,结辫以垂。口髭(唇上胡须)亦留左右十余茎,余皆镊去。”详细描绘了女真须发式样。不仅指出辫发,而且说明将绝大部分头发剃掉,只留脑后少许。“少许”是含糊的数量词。明万历四十七年至四十八年(1619年至1620年),被囚禁在后金的朝鲜人李民寏,于所撰《建州见闻录》中记载,“顶后存发如小指许”。说明“脑后少许”的准确数量,即小指细一绺。在李民寏的记载中同时说,“男胡皆拔须剪发,编而垂之左”。与申忠一的记载比较:“剪发”同“剃发”,“编发而垂之左”同“结辫亦垂”。前后相隔二十五年的两位朝鲜官员所见所记的须发样式完全相同。由此可以明了女真发式:剃发、秃顶,只留脑后或称顶后小手指一绺,结辫下垂。
为什么女真人经历数千年却久经不变地要剃掉大部分头发呢?这是由生活环境和方式决定的。他们生活在丛山密林之间,从事采集、射猎,征战。经常骑马驰骋,穿山越岭,不顾上下颠簸,左右挂碍。其打扮和装束也必然与之相适应,去须发。紧衣箭袖,轻快利落,以便于快速和大幅度活动。
1644年清军入关,满族从偏居一隅,一跃而君临全国,政治地位发生巨大改变,其发式也发生很大变化。1644年日本商人竹内藤在京留居多日后返回日本,写下了《鞑靼漂流记》一书。书中这样描写清人发式:“他们的人都剃头,把头顶上的头发留下来,分成三绺编成辫子。他们男子把唇上的胡须留下来,把下面剃掉,无论大官、小官和老百姓都是一样。”从描绘中可以看出此时发式与明朝时期有较大的改变。一是留发部位改变,从努尔哈赤时期的顶后蓄发,向上延伸到头顶。这样,从正面、侧面以及后面都能看到所蓄之发,一改明代女真正视之秃头如僧之貌。二是唇上胡须改变。唇上保留全须,改变原来左右十余茎,余皆镊去的习惯。须发数量部位明显改变。增加须发,增加了庄重文雅之美,很大程度改变了偏居边塞时的粗犷奔放的仪容。
纵观清代二百余年满族男子发式,是朝着蓄发越来越多,剃发越来越少的趋势发展的。
1644年、1645年清廷两颁剃发令,而且规定了样式:头颅四周全部剃发,只留一顶如钱大,结辫而垂,[FS:PAGE]号曰“金钱”、“鼠尾”,可见蓄发数量之少。这种情况到了清代中叶出现了变化,据成书于嘉庆四年(1799年)的《清俗纪闻》附图,图中绘一教书先生,头部后顶留发,面积约为男子一掌心大,结成辫子系带垂背。就蓄剃比例而言,蓄发面积比金钱、鼠尾明显增多,更超过“小指许”,而且原来下唇被剃掉的胡须也保留下来。清代末期是蓄发比重最大的时期,清末成年男子,头顶和顶后留发,编辫垂于背,余皆剃掉。历史学家郑天挺记述:男子将顶发四边缘剃去寸余,而中间保留长发,分三绺编成长辫一条在脑后。可见清末男子是将大部分头发保留下来,所以辫子又粗又长。这种前剃后辫的发式出现于嘉庆之后,不足百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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