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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赤峰市持续强化水源地环境监管,严格推进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构建形成“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保”的全过程管理体系。赤峰市地下水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连续8年保持100%,超出国家考核指标19.6个百分点。
据悉,赤峰市将城镇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整体布局统筹推进。全市共划定城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个、城镇级12个,总面积达161.84平方公里。经过近10年持续攻坚,城镇级以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全面取缔;二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废物实现全量综合利用;水源保护区标识设置、隔离防护工程建设、视频监控设施安装覆盖率均达100%。 ( 责任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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