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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盛峰,副主任李尔恭、王晋良、阎利军,秘书长姜建国及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尹卫军陪同检查。 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报告,分四个小组赴甘井子区泉水二期污水处理厂、辽渔集团污水处理厂、长兴岛西部工业污水处理厂、松木岛污水处理厂、瓦房店市泉眼河、普兰店区洼子店水库、庄河市英那河水库及入海口断面等27个企业和项目,实地检查和了解掌握城镇污水处理、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排水管网改造、饮用水源保护、河长制落实等情况。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还组织各地基层执法人员及企业代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问卷调查。 肖盛峰在执法检查总结时充分肯定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取得的成效。他强调,要着力构建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要着力建立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目标考核,完善补偿机制和法规制度,不断巩固水污染防治成果。要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治理,全力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河流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和农村水环境治理。要着力加大执法力度,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采用科技手段,加强执法评估,为依法防治水污染、打赢碧水保卫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 责任编辑:李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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