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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9-7 来源:新文化报 作者:赵春刚 赵楠 |
日前,环境保护部发布公告,授予10个县(市、区)国家生态县(市、区)称号,我省通化县榜上有名,成为我省第一个正式获得命名的国家生态县。 国家生态县是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生态品牌和荣誉称号,是对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生态等全面发展和进步的综合检验,也是对地区综合实力提升的肯定。通化县在2011年提出要创建国家生态县,并于2014年12月30日顺利通过了国家的考核验收。 通化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把打造全国生态县列为“一号工程”,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通化县总计投资近十亿元,实施了生态产业工程、清水工程、蓝天工程、家园工程、清洁工程、宁静工程、青山工程、生态安全工程八大建设工程。共创建了国家生态乡镇14个(其中5个已正式命名,其余9个待命名)省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生态村8个,省级生态村18个(另有29个村通过了省级生态村的验收)。其余104个村为市级生态村。通过创建,国家生态县建设5项基本条件和22项指标均满足考核标准,全年空气质量达到并超过二级达338天以上,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据了解,国家环保部于今年2月出台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考核指标,通化县已编制了《通化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并于4月25日开始实施了创建工作,提出要集中全力争取全国第一批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验收。 ( 责任编辑:梦祥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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