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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对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的战略部署,推进秸秆资源多途径、多层次利用,研究和完善鼓励秸秆综合利用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禁烧监管,形成“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吉林省政府办公厅推出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较完善的秸秆收储运体系,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利用率达85%,基本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
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大秸秆还田等秸秆肥料化利用力度、推进秸秆饲料化、鼓励秸秆基料化利用、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试点等5项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建设收储服务体系一是建立专业化收储运网络,二是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还要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要整合现有省级专项资金,采取奖补或合同等方式,重点支持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工业原料化)利用及以机收捡拾打捆为重点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设立秸秆综合利用基金,采取股权投入等方式,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建设。各级财政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增加信贷投放。
要实行秸秆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建立农作物秸秆运输“绿色通道”,享受车辆通过快检快速放行、整车合法装载捆扎打包后秸秆的运输车辆减免车辆通行费等优惠政策。
要制定用地支持政策。落实好国家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等土地政策,同时,研究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体系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支持政策,制定土地支持政策清单,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用地予以优先支持。
落实税收、电价等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秸秆热电联产、直燃发电优先上网且不限发政策,生物质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符合条件的秸秆捡拾、打捆、切割、粉碎、压块等初加工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类别价格,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制定秸秆田间收储扶持政策。研究以机收捡拾打捆为重点的秸秆田间收储扶持政策,鼓励重点地区开展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作业。
意见强调要加强部门协调合作,落实目标责任,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重点市和重点县,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考核办法。各地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落实目标任务,强化主体责任;要健全相关法规规章,出台配套政策,建立考核制度,严格奖惩措施;实行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乡镇和村组。按照省里部署,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驱散田野上的烟霾——吉林省开展“秸秆禁烧”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每年农作物秸秆产生量达4000万吨以上。除极少部分秸秆综合利用以外,大部分尚未得到有效处置,在田间地头随意露天焚烧,严重影响了环境空气质量。
据环保部遥感巡查卫星监测显示,2015年秋冬季节,我省秸秆焚烧火点共有426处,主要集中在10月下旬和11月上旬,与吉林省发生的5次重污染天气时段相吻合,从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区域看,中部城市群是雾霾重点区域,该区域是我省的粮食主产区,与秸秆焚烧火点分布的区域相一致,表明秸秆焚烧是造成我省秋冬季节大范围雾霾的重要原因之一。
秸秆焚烧不但污染环境,损害健康,还会造成资源浪费,危害公共安全,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事实充分说明:实施[FS:PAGE]秸秆禁烧对改善环境质量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也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事关民生和我省能否实现绿色发展。于是,秸秆禁烧工作理所当然地摆在了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上。
全力推进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作业试点
按照吉林省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和秸秆综合利用专题会议的要求,各地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秸秆禁烧管控措施,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秸秆禁烧工作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很大,加之秸秆利用的新技术应用和服务体系不健全,秸秆收、储、运、用等综合利用渠道尚未完全建立,部分农户秸秆禁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禁而不止”现象仍时有发生。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环保部们发现:从当前面临秸秆禁烧难现实情况看,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处置是实现秸秆一切综合利用的前提和基础,是秸秆综合利用工艺路线的重要环节,也是短期内解决秸秆随意散烧的有效措施。实施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作业,不仅可以有效加快田间腾地速度,杜绝秸秆随意焚烧,便于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也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为切实抓好秸秆焚烧污染防控,从源头上切断随意露天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破解秸秆禁烧难题,吉林省环保厅认真调研筹划,及时对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在重点县市开展秸秆机收捡拾打捆的通知》,从今年起,率先在公主岭市、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蛟河市、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双辽市、伊通县、梨树县、东辽县、长岭县、扶余市等16个重点县(市、区)城市和机场周边、国道和高速公路两侧、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开展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作业试点,并落实到具体乡镇、村屯和地块,落实到具体企业和具体责任人。同时,省环保厅正在会同省财政厅研究以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为重点的收储运补贴政策和实施办法,通过以奖代补,鼓励收储企业积极开展秸秆机收捡拾打捆,通过摸索经验,逐步实现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全域全覆盖。
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总体部署,建立“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机制要求,吉林省环保厅及时建立了全省重点区域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职责、工作要求,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共同制定了《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考核办法》,一是明确了省直部门帮扶责任。要求省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和分工,统筹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督促和指导。二是明确了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各地政府是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落实目标任务,强化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各地按照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建立完善县(市、区)、乡(镇)、村(屯)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的基层基础,将秸秆禁烧监管任务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屯)、农户,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人人肩上有责任的落实机制。
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巡查
为确保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认真研判秸秆禁烧形势,及时组织召开省直包保部门春季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会议,对春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从3月下旬到4月中旬,组成10个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对全省春季秸秆禁烧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为巩固工作成效,4月上旬,吉林省环保厅、吉林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组织召开了重点县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再动员、再部署。同时,针对秋季焚烧秸秆高发[FS:PAGE]期,要求省直各包保部门落实包保责任,组织和指导各地提前谋划部署秋季秸秆“禁烧月”活动,加强督查督力度,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管控,有针对性采取管控措施,严控秸秆焚烧火点,最大限度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同时,结合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和督查情况,对禁烧措施不力、秸秆焚烧火点高发的地区下达预警函、督办函,对未认真落实禁烧责任的地方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深入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
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协调吉林省委宣传部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充分利用省级媒体覆盖广的优势,通过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乡村、公共等频道播放公益广告、连线专家解读,通过组织环保文艺下乡等形式,结合大气污染防治需求,全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报道。在重污染天气时,突出宣传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雾霾,宣传典型,曝光违法案例;在春秋秸秆焚烧高发期,重点围绕秸秆禁烧政策法规、焚烧秸秆危害、秸秆综合利用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将秸秆禁烧宣传纳入到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考核中,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及时推送秸秆禁烧等政策信息,组织指导乡镇、村屯利用环保宣传大蓬车,走街串巷、深入田间地头,同时,通过大户示范、重点推广、现场会、田间课堂等措施,多角度、多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秸秆禁烧工作认识,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吉林省出台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2016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减少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吉林省于近期制定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总体思路,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利用及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为重点,推进试点城市、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整合资金政策、落实部门帮扶责任、实施重点项目,2016年,全省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100万吨,力争达到200万吨。
其中,长春市、吉林市分别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70万吨,松原市、四平市分别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30万吨。重点区域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有明显改善,秸秆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方案明确了今年的重点任务。一是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四平市4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市,要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推动机制,分解落实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列出秸秆“五化”利用及收储运体系建设重点项目清单。二是以农安、德惠、榆树、九台、双阳、永吉、磐石、蛟河、梨树、公主岭、双辽、伊通、扶余、长岭、东辽、舒兰等16个县(市、区)为重点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三是省直有关部门对农安等16个重点县(市、区)实行帮扶。要根据部门职责和重点县秸秆资源现状,整合资金和扶持政策,探索适合重点县实际、行之有效的秸秆综合利用经验和模式。四是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五是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储备库,将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及收储运建设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储备库,按实施期限分近期(2016年)、中期(2020年)、远期(2025年),分年度推进,成熟一批、实施一批。2016年,重点推进秸秆
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40个,力争年底前全部开工,并做好明年重点项目准备。方案就做好今年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建立全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环保厅建立全省秸秆禁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大资金投入[FS:PAGE],整合省内现有专项资金,设立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采取奖补等方式,重点支持秸秆“五化”利用项目及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同时,设立秸秆综合利用基金,采取股权投入等方式,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建设。加强督导检查。组成督导组,定期对4个重点市、16个重点县进行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实行问责;对工作业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地区给予通报表彰和资金奖励。同时,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在督导检查的同时,现场解决秸秆综合利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逐步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禁塑”在行动——克难攻坚第二季
2015年元旦,吉林省正式实施“禁塑令”。规定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这也成为我国施行“限塑令”以来,首个全面“禁塑”的省份。
一年来,吉林省有关部门开展了3次较大规模的专项市场检查,对违反“禁塑令”的经营者共立案1926户,处罚484户,收缴罚没款3万多元,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销售得到一定程度控制。与此同时,全省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连卷袋市场供应量达4261.7吨,餐具76.5吨,已初步形成市场供应主渠道。全省大型商超产品替换率达90%。
今年是吉林省实施“禁塑令”的第2年,禁塑工作进入克难攻坚阶段。省直部门与各地方政府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禁塑工作向纵深发展。据省有关部门介绍:今年1—5月,全省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连卷袋市场供应量为2037吨,餐具53吨,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6.6%和27.8%。
为进一步做好禁塑工作,各地普遍加强了对禁塑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机构招开专门会议,细化工作职责,落实奖惩措施。在此基础上,按照省里要求,各地普遍加强了禁塑监督检查力度。通化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树立百户以上禁塑典型示范户,一季度共组织行政约谈75户次,签订“禁塑”承诺书402份,出动执法人员616人次,执法车辆206台次,检查经营户1679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41份,下架封存不合格塑料袋60公斤,立案117件,罚款5000元。白城市政府针对2015年“禁塑令”执行情况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自查整改,针对白城市医院药房仍在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现象,对洮北区卫生局提出警告,针对个别商户继续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问题,工商部门对其进行罚款处理,并签订承诺书。辽源市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联合组成督导检查组,开展了面向下级政府和开发区的禁塑专项督导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43人次,检查车辆107台次,检查经营单位1197户,发放宣传册(画)650份,新签订禁塑承诺书110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四平市一季度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48人次,车辆126台次,检查经营主体1406户,组织行政约谈38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4份,取缔无照经营11户,查办案件7件,案值3300元,罚款11250元。白山市一季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5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47辆次,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车站等区域为重点,检查塑料制品批发零售商、宾馆、餐厅、水果蔬菜店、食杂店、干洗店、药店等人员密集、塑料制品使用量较大的经营者1156户次。松原市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监管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禁塑”专项整治力度。一季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015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613户,已组织行政约谈18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54份,取缔无照经营主体1户,下架封存不合格塑料袋、塑料餐具0.23吨,组织抽检5个批次,查办案件5件。吉林市工商局领导带队,对市区范围内的部分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及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检查,同时,对城区分局及派出分局的“禁塑”工作进行督查,共检查经营主体70余户。市质[FS:PAGE]监局组织质监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可能生产加工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的企业进行了全方位、地毯式检查,组织检查16次,出动检查人员70人次。公主岭市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从切断批发零售经营者源头入手,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塑料袋、塑料餐具经营户,检查进销货台账,核对经营者的塑料袋、塑料餐具进销货质量、渠道和数量情况。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执法车辆30余次,检查经营者1200余户,张贴海报200份,散发传单3000余份。延边州一季度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销售或提供塑料袋、塑料餐具市场主体600余户次,检查集贸市场30余个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0余份,处罚违反“禁塑令”的业户20余户,收缴罚没款5000余元,下架封存不合格塑料袋、塑料餐具1000余公斤。长春市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分阶段、分层次逐步实施的原则,以辖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塑料制品批发零售者、宾馆、餐厅、水果蔬菜店、食杂店、冷饮店、干洗店、药店等为重点对象,进行了一系列监管整治工作。农安县加强对经销环节的监管,全面检查经营主体资格,进销货台账。核对经营者塑料袋、塑料餐具进销货渠道和数量,防止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流入市场。全县检查塑料制品批发零售商28户次,商场超市、集贸市场1059次,取缔无照经营6户,下发限改通知书50余份,处罚违规店铺、企业20余家。下架退市不可降解塑料袋256公斤,查扣不可降解塑料袋18公斤。长白山管委会围绕“禁塑令”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先后出动人员43人次,车辆14台次,检查大型商场超市6家次、各类经营户50户次,全区未发现违反“禁塑令”的非法生产加工窝点、小作坊。梅河口市工商部门建立了简易处罚制度,对提高市场监管力度和商贩业户的禁塑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加强禁塑宣传,发放宣传册300多册,传单2000多份。加强对大型超市、市场、商场进行不定期巡查,对万客隆超市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违反“禁塑令”行为给予5000元处罚。
虽然今年的禁塑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吉林省有关部门并不满足。据透露,今年还将集中开展三次督导检查。要求各地区要按照《关于加强禁塑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已取得的成果,把握工作重点,做好本地区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全省禁塑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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